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闽政文〔2024〕18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决定对我省在技术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项目、专利权人、发明人等给予表彰。
根据《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经福建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政府决定,授予“截短的人乳头瘤病毒16型L1蛋白”专利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授予“电解液和包含该电解液的电化学装置”等3项专利福建省专利奖一等奖,授予“降低电动车辆传动系异响的控制方法、装置及电动车辆”等10项专利福建省专利奖二等奖,授予“一种含聚碳酸酯合金的可降解发泡鞋底及其制备方法”等30项专利福建省专利奖三等奖。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更多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服务、高效能合作等方面发力,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持续推动创新主体加大创新投入,创造更多原创性、高质量的专利成果,高效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走好有福建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提供更有力支撑。
附件: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获奖名单(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