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17元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17元,同比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从收入构成看,我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055元,增长7.8%;家庭经营净收入2933元,增长6.0%;财产净收入1530元,增长8.2%;转移净收入2099元,增长15.9%。
另据统计,上半年,我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650元,同比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从消费八大类看,增速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288元,增长34.8%;交通通信支出1386元,增长12.9%;医疗保健支出520元,增长7.5%。(福建日报:林侃)